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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版主管理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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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AXIS200 2009-11-28
無眼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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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地 2009-11-28
我好象有4个月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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挖机人 2009-11-28
好 顶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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骏马 2009-11-28
七、版主考核 1、版主可获得每月固定50积分奖励。 2、每月(月底或下月初)进行一次版主考核,并进行相关奖励或处罚。 3、版主将优先得到论坛的礼品和参加论坛组织的各种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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骏马 2009-11-28
四、版主权限 1、删除本版内会员单个帖子。(“用户”改为“会员”) 2、移动与本版内容不符的所有普通会员的帖子 3、固顶/解除固顶帖子 4、奖励/惩罚发贴会员 5、编辑本版所有帖子 6、加入/解除精华帖子 7、跟贴管理。 8、发起投票、征文、讨论话题和各种有益社区繁荣的活动。 9、招聘并向管理员推荐新版主。 10、发贴无字数限制,更为灵活的附件权限。 五、版主的更换 1、免职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版主,论坛有权作出内部警告、公告批评、留职查看、免职等处理。 (1)不依据社区管理条例随意处理版务、滥用职权、声望低落或引起网友公愤。 (2)不服从社区管理,带头挑起事端,做出损害社区声誉的重大事件。 (3)没有履行好版主职责,或管理版面成绩平平,又出现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。 (4) 对各类严重反动、黄色言论及严重侮辱人格的帖子,以及损害宣恩网和贡水论坛(意见建议不在此列)的帖子,累计两天不予删除。恶意删除贴子,导致发言贴子丢失。 (5)未经管理员同意泄露隐性论坛讨论内容及管理界面,或将ID借与他人使用,造成不良影响。 (6)未经请假长时间(一周)不打理版面,或10天以上未登录论坛,或月发贴(含主题贴、回复贴)不足200的。(特殊情况需在本版发帖请假,或向管理员说明) (7)版主存在以上1、2、3条中表述的违规行为时,在 论坛调查了解情况期间,有权暂时取消版主权限。 (8)因违反版主管理条例被撤销版主职务的,自被撤职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不具备社区版主申请资格。 2、离任 (1)版主任职后,因个人事务或其他原因等,可以提出辞职。 (2)辞职版主应提前一周在[投诉与建议]发出辞职申请,并推荐继任版主,在新版主到任前应继续履行好职责。 (3)对于为社区做出特别贡献的离任版主,将被封为高级会员,以示感谢。享受高级会员的相应待遇(此待遇将逐步调整完善并另行说明)。 (4)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,自管理批准辞职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不具备版主申请资格。 对于不称职版主,论坛有权利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形下予以更换;对于恶意毁坏论坛的版主,论坛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;对于长期冷清无较大发展的栏目,论坛有权利予以调整或者撤销。 六、版主投诉 版主对社区管理(含BUG举报及技术改造方面)提出意见建议须在[投诉与建议]提出,若因在履行职责或进行其他社区活动,与管理员、版主或网友发生纠纷或产生质疑时,须遵守以下规定: 1、版主之间、版主与管理员之间发生意见分歧时,本着“内部纠纷内部处理”的原则,可通过短消息沟通,或在[投诉与建议]提交意见及投诉申请,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马甲在外相互攻击,破坏管理秩序及管理团队的团结性。 2、版主在进行版务处理时,与网友发生纠纷,应本着“沟通为上”原则,严禁使用任何攻击、谩骂性词汇导致事态扩大。 3、版主在进行社区活动中,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,应通过短消息或[投诉与建议]及时向管理员通报,以得到管理团队妥善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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