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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春风得意】谁能替我们做主

三一210 2016-03-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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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岁初中毕业出门打工,自己摸爬了两年,04年被父亲拉到工地学挖机,到如今接触工程机械也10来年了,工地的艰辛与不易我也不多说,各位同行都深有体会,但是在我们辛勤劳动与付出的同时最让我们难受还是钱难要,帐难结。今天我就说说去年年底我亲身经历的一些事。
14年承包了一个采石场,负责生产。才做了3个月不到,因老板销售不出去,不得不终止合同,结账走人,11月份带着一张16万的欠条打道回府,说好年前付清。可接下来1年多了电话不接,几百公里奔跑了几次,都推脱没钱,那个心情真的难以形容。
去年年前看着电视上天天播出国家出台新政策对付欠钱不还的老赖,让我看到了希望,带着工人跑到劳动局,可劳动局工作人员一句话,让我瞬间崩溃,承包合同不属于劳动保护范畴,你该去找司法或法院起诉。法院起诉谁都知道执行难啊!
好,你说我这属于承办合同纠纷不属于劳动保护范畴,我认。我又掏出另一张欠条,这是没承办采石场之前给挖机给私人采石场包月的欠款1万6千元。这不是承办经验了吧?这也欠了快2年 了,老板也是一天推一天。劳动局的看过欠条后,再次给了我一句让我泪奔的话。
自带工具不属于劳动保护范畴,你妹啊,我真想骂人了,呵呵,我问他那我带个锄头给人挖土也算自带工具?不属于劳动保护范畴?他不说话了,呵呵,天朝。
最后没办法只能过完年再说,也没别的办法了,前两天找律师写起诉书,准备去法院看看,经过这件事让我明白:1:电视新闻里都是骗人的。2:自带工具给人干活国家劳动法也是不保护的,哈哈
最后,有没同行法院去法院起诉过的,一般流程怎么走?或是有没好的建议,给我支支招,第一次发帖,没文化,看官别介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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